信天游
ET主页
电子客票资讯
电子客票一点通
行业规范
政策法规
相关下载
培训园地
 ET主页 > 意见反馈问题解答
乘机旅客禁止携带哪些物品?
  ( 2007-10-26 09:18:48 )
  (一)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样品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以及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以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四)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等。以及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还有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版权所有: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 客服电话:400-815-8888 客服传真:010-84099688
 数据所有: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件:et-service@travelsky.com 京ICP证06014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