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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T主页 > 行业规范 >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销售代理企业资格注销须知
  ( 2007-02-07 16:39:14 )
 

    因销售代理企业分立、合并、被撤销或者依法被宣告破产,不再从事销售代理业务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航协申请注销并上缴资格认可证书。

 

    代理企业申请注销并向代表处提交全部注销资料后,代表处将对外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未有单位或个人提出权利要求的,代表处报中国航协,认可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代理企业的空运销售代理资格注销后将不予恢复。

 

 

附表九:注销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注销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书(写明注销理由)

2

投资主体同意注销批复

3

空运销售代理业务清算证明(航空运输企业、中国BSP出具)

4

资格认可证书原件

5

中国航协认可销售代理人牌照

6

其它必要材料

特别提示:

1.  代理企业申请注销并向中国航协地区代表处提交全部注销资料后,代表处将对外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三十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未有单位或个人提出权利要求的,代表处报中国航协总部,认可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2.  代理企业的空运销售代理资格注销后将不予恢复

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注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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