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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航总局《关于移交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民航函[2006]141号)文件精神,由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颁发并在规定期限内有效、勿需变更的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至载明的有效期满为止。在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销售代理企业应当向中国航协申请换发资格认可证书。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后,销售代理企业未办理换证手续,其销售代理资格自动丧失。
到期换证所需资料(详见附表四)
附表四:
换发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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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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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换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及申请书(包括申请继续经营的理由,三年经营情况,受到何种奖励或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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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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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人企业章程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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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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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部销售人员有效期内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审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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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信设备和营业设施清单及企业住所、营业场所证明文件(包括详细地址、办公营业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场所内外照片),申请货运销售代理资格,还应提供货物仓储场所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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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反映近期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工商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代理人需提供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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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人经济担保协议,担保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反映近期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工商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代理人需提供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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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同时从事国内销售代理业务的,应提供民航运输二类空运销售代理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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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格认可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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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服务质量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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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应提供公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准确联系电话、传真及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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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其它必要材料 |
特别提示:
1.销售代理企业应当在资格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地区代表处提出申请,由地区代表处进行初审。地区代表处初审合格后,报请中国航协进行复审,由中国航协决定是否准予换发资格认可证书(首次办理业务手续,由各地区代表处颁发认可销售代理人牌照)。 2.逾期未申请办理换发资格认可证书且无正当理由的,其空运销售代理资格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中国航协将予以注销。 3.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凡四月十五日之后到期的,代理企业应通过当年的年检后方可申请换证。 4.适用于一类、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企业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5.以上需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6.担保方应为注册资金不低于被担保方的第三方全中资法人机构。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到期换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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